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有的国家规定转让商标要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我国对商标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未作规定,但规定了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转让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也可以作为投资物作价入股。
商标转让转让流程
1.挑选商标 确认状态
您选择意向商标后,由品牌顾问对该商标进行核实法定状态,查询其是否有过侵权、许可等行为。
2.签订合同 办理手续
签订《商标购买协议书》,双方盖章签字,预付50%定金,协议正式生效,购买人提供商标授让复印件。
3.确认资料 支付余款
我司将转让文件传真或扫描发送至买家,买家核对并确认后,支付剩余70%的尾款。
4.邮寄资料 上报过户
买家收到转让所需相关材料,转让材料签字盖章,并邮寄回我公司后,提交商标总局办理商标过户手续。
5.下发证明 商标在手
商标局接收转让材料进入审查阶段,4-6个月左右实审完毕,2个月左右下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交易完成且服务完结。
商标转让所需材料
《转让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书》(需双方签字或盖章)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或合同
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是法人的应提供执照)
该注册商标证书
公证处的商标申明公证书(视商标局要求)
请代理公司操作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注:
1、商标转让完成后,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若原商标注册人未经许可继续使用该商标用于商品将属于违法行为。
2、公证书不是每个商标转让都需要提供,得视商标局要求,不过一般来说,若是转让的商标价值较大,或是审核过程中有疑问,商标局一般要求提供公证书。这时,就需要转受让双方到公证处进行公证。